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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3〕2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3〕2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部署专项整改。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3〕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完成上级对我此次督查工作任务,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管控、促整改、抓恢复、强执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整改目标

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总要求,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耕地保护联动责任机制。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利用要求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切实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格按照“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储备库耕地、水田、粮食产能三类指标挂钩核销制度,实现耕地恢复规范有序,耕地保护目标和耕地“两个平衡”全面落实,有效遏制耕地减少趋势。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完善耕地保护执法监管措施,加强耕地卫片监测监督,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年度内消除违法状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按照“护资源”和“保发展”的要求,创新推动耕地保护新举措。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度。

三、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

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加大对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整改。

1.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整改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特别是2020年7月3日国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2.狠抓存量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对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依据省级下发整改台账任务清单,在专项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交通运输局、高新区、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3.坚决遏制新增问题

整改措施:2023年在耕地保护方面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突出的,实行追责问责。按新增非农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计算,除省级及以上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外,乡镇(街道)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在涉及粮食安全、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自然资源领域的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业高新区、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禁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一般耕地确需转为其他农用地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1.狠抓永久基本农田流向其他农用地的恢复整改

整改措施:结合2021年、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严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在专项整改期间恢复耕地种植;对2023年新增将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立即整改恢复耕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林业工信局、交通运输水利局、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2.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整改措施:结合2021年和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二上”前完成整改。做好《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年度耕地进出台账,做到先进后出,确保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3.积极稳妥推进耕地恢复

整改措施:按照国家即将下达的耕地恢复有关工作的部署,对照上一轮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任务,在调查摸底和充分论证的前提下,规范有序推进“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属性地类的复耕复垦。在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同时,完成2023年度耕地恢复面积任务。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到位。加大补充耕地开发和问题整改力度,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倒挂问题,保障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

1.推进补充耕地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结合补充耕地核查和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清单,认真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倒挂问题,补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缺口,保障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2.落实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整改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确保顺利通过2023年度各类耕地保护考核。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按照“护资源”和“保发展”的要求,创新推动耕地保护新举措。

1.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

整改措施:构建“田长制”责任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全时段耕地监测监管,及时掌握耕地变化情况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专项整改工作期间,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争取在2023年各类耕地保护考核中加分。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2.落实建设占用水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度

整改措施: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水田的,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将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优先用于补充耕地和恢复耕地项目,提高耕地质量。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和论证。可将耕作层剥离范围逐步扩大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优质耕地。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大茅山集团公司、各乡镇(街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30日前

四、工作步骤

自查阶段2023年4月10前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补充耕地问题等项目开展自查,分类建立工作台账。

部署阶段2023年4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要对标对表整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全力推进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分类研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

整改阶段2023年4月20日-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倒排时间,抓紧整改。其中2021年度卫片执法问题整改,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补充耕地问题项目整改,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过程中统筹耕地保护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间的关系,避免整改“简单化”、“一刀切”。

迎检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前整改完成后迎接各级督查组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党的二十大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各地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整改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督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耕地保护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和调度机制,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导、不定期抽查,建立月调度制度,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相应建立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将整改任务落实落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纵深推进,精准实施整改。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原则,有计划、有节奏、有步骤地推进专项整改。对成因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一事一议。在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下,分类施策,审慎稳妥推进整改不搞“简单化”“一刀切”

严肃问责,力求工作实效。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整改到位率较低的,将报请政府同意后进行通报并对当地政府领导进行约谈或问责。

附件: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省自然资源厅

下发问题清单


附件

德兴市耕地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问题清单

问题类别

问题图斑

个数

面积

一、耕地流出问题

2021年耕地流出问题清单

400

876.12

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清单

920

1065.83

二、德兴市

2021年度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清

1.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清单

2.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1

0.18

3.违法违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

4.基础设施项目等非农设施违法违规占用用地

9

252.1

5.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

绿色通道

6.土地卫片执法问题

土地卫片上报不实

2

2.47

违法用地查处不到位

7.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不实

8.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工商资本

非工商资本

9.补充耕地方面问题

10.督察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清单

1.补充耕地方面

53

157.44

2.绿化造林方面

24

317.89

3.违法违规用地方面

31

34.06

4.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方面

72

364.76

、德兴市2021年度卫片问题

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部级退库未通过补充耕地项目

1.补录退库项目清单

1

101.32

2.督察冻结未整改到位清单

、德兴市设施

农业用地问题

1.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

2.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严重超过标准

3.不占耕地的非农化问题

合计

1513

3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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