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德兴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遗留户棚改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遗留户棚改安置房分配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3〕49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德兴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遗留户棚改安置房分配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
遗留户棚改安置房分配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为妥善做好德兴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遗留户棚改安置房分配工作,确保被征收人有序选择安置房,圆满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幸福德兴建设,坚持“规范办事、统一标准、以人为本、公开选房”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我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棚改公开分房工作,切实维护棚改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成立德兴市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遗留户棚改安置房公开分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置房分配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 长:严志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汪云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程欢喜 市纪委副书记
俞 靖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军 市财政局局长
汤哲荣 市税务局局长
程国林 市审计局局长
马发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智晖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利民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余 俊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齐富春 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主任
王 春 银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建华 德投集团总经理
汪 洋 市黄金公司总经理
黄 翀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雄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立东 市公证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银城街道),王春兼任本次安置选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齐富春、徐建华、汪洋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银城街道、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德投集团、市黄金公司抽调,负责棚改安置房的具体分配工作。
三、棚改安置房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房源为铜都大道金域华庭安置小区共计239套。其中A组户型(60-80㎡)的26套,B组户型(80-90㎡)的80套、C组户型约97㎡的85套、D组户型(120-130㎡)的48套。
四、棚改安置房分配对象
本次帮扶安置房分配对象为: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棚改项目中,与德兴市征收办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按规定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并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购房款的被征收人(以银城街道城西棚改指挥部最终摸底上报并经复核、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为准)。
五、棚改安置房价格标准
城西航运公司棚改项目货币化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户型,安置房价格按实际征收主房以内面积为3200元/平方米,超出实际征收主房至就近的安置户型之间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5平方米)为3800元/平方米,其余超出面积按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布的一房一价据实核算。
屠宰场棚改项目货币化被征收人购买帮扶安置房面积超出被征收户主房面积20㎡以内的(主房面积为55㎡以内含55㎡的户型可放宽到25㎡)均按3800元/㎡计价,其余超出面积部分按商品房预售许可公布的一房一价据实核算。
六、帮扶安置房分配原则
1.按照“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本次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帮扶安置房分配工作。
2.按户型缴纳购房预付款确定帮扶资格,分组电脑摇号方式分房。
3.凡符合本次城西(航运公司及屠宰场)片区棚改帮扶安置条件的对象,此次均须按要求申报选房,并按选定的房型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相应房型的购房预付款。逾期不申报选房,或未按要求缴纳相应预付款的,视同放弃帮扶安置资格,之后不再另行安置。
4.对已缴款但不参与选房,或者选房后拒不签署《房屋选定确认书》的,视同放弃帮扶安置资格,政府不再另行帮扶安置。
七、安置房分房步骤
1.组织宣讲发动
银城街道要全力做好此次安置政策宣讲,通过召开政策宣传会、张贴公示公告、发放宣传单、微信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多角度、立体化开展政策宣讲,确保此次棚改帮扶安置对象都知悉此次分房政策。
2.资格确认公示
帮扶安置资格由棚改被征收户先提出申请,属地社区、银城街道摸底核实并上报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复核,通过人员名单由网站、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期内有遗漏名单可到银城街道棚改指挥部进行资格补录。
3.领取摇号通知书
(1)被征收户凭棚改征收协议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摇号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到胜利亭社区报名填报选房意向表。
(2)按户型和时限缴纳房款后领取《公开分房摇号通知书》
缴款金额:帮扶安置对象根据自己所选户型房屋缴纳预付款至指定账户(A户型预先缴纳金额5万元、B户型预先缴纳金额6万元、C户型预先缴纳金额8万元、D户型预先缴纳金额10万元)。
缴款期限:参加此次选房活动的帮扶安置对象需在2023年7月21日17时前完成对应户型缴款任务。现场缴费时间每日8时30分-17时。地点:金域华庭售楼部
缴款账户名称:德兴市卓悦置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信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兴支行
账号:36050183025009999888
德兴市农商银行城郊支行
账号:169459200000020985
领取《公开分房摇号通知书》:缴款完成后,棚改帮扶安置对象凭身份证(委托他人参加摇号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到金域华庭售楼部换取《公开分房摇号通知书》。
4.公开摇号时间、地点
摇号时间:2023年7月29日9时(提前半小时入场)
摇号地点:德兴市银城街道五楼会议室。
棚改被征收人凭身份证(棚改被征收人委托他人参加摇号的,须持有委托书)、《公开分房摇号通知书》入场。每户棚改被征收户仅限1人入场。入场后按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区域入座,并遵守摇号活动现场相关工作纪律。
5.摇号分房程序
现场每一轮摇号结果由主持人依组次播报摇号确定名单,市公证处公证人员现场监督、公证摇号结果。
按照A、B、C、D四组户型,对已确定房型的被征收户按组进行电脑摇号分房,确定安置房房号。摇号中签结果确认后,被征收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签订领取《房号选定通知书》。
本次摇号活动将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及党员群众代表进行监督,由市公证处公证人员依法进行全程公证。
八、帮扶安置协议签订
登记《房号选定确认单》的棚改帮扶安置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与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签订《帮扶安置协议》,帮扶安置协议中的面积为预测面积,最终房款以实测面积为准计算并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对比已缴纳购房款进行多退少补。
九、房屋交付:2023年8月31日。
十、严肃安置分房纪律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把好政策审核关,按照我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严格做到依法依规、有据可循,确保棚改安置房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实施。对阻碍棚改安置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由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和银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帮扶安置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