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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标 题: 关于调整优化全市“四上”企业升规入库扶持奖励政策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3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调整优化全市“四上”企业升规入库扶持奖励政策的通知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全市“四上”企业升规入库扶持奖励政策的通知

办字20236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扶持奖励政策,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上” 企业的审核标准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

(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企业(包含商贸在库大个体)。

(三)重点服务业企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指在辖区内注册且具有建筑业资质(获得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独立核算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包括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二、扶持奖励政策

市财政设立“四上”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对达到“四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给予如下资金奖励:

(一)规上工业企业:对当年月度新增企业每户奖励60000元,年度新增企业每户奖励30000元。奖励资金分2年依次发放,第一年奖励50%,第二年仍然在规上企业统计库中且严格履行填报义务的再发放50%。对相关责任乡镇(街道)月度新增一户奖励1万元,年度新增一户奖励8000元。对市统计局、市工信局月度新增一户分别奖励1万元,年度新增一户分别奖励8000元;对市税务局月度、年度新增一户均奖励3000元。

(二)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不含大个体)、重点服务业企业:对当年月度新增企业每户奖励50000元,年度新增企业每户奖励20000元。奖励资金分2年依次发放,第一年奖励50%,第二年仍然在规上企业统计库中且严格履行填报义务的再发放50%。对相关责任乡镇(街道)月度新增一户奖励5000元,年度新增一户奖励3000元。对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月度新增一户分别奖励5000元,年度新增一户分别奖励3000元。

(三)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对当年新增企业每户奖励20000元,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对市统计局、市住建局责任乡镇(街道)每新增一户分别奖励3000元。

三、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加强沟通交流,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四上”企业统计及相关工作

(一)市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商务局和市住建局分别负责服务业、工业、商贸行业和建筑房地产经营业的服务和企业培育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入库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入库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做好入库所需资料审核工作,加强对企业申报入库、联网直报等业务培训,提高企业填报数据的效率和质量。

(三)各乡镇(街道)主要职责:指导辖区各类企业升规入库各项工作,筛选摸排预入库企业名录,做好政策解释、思想动员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纳税申报。安排专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制度和财务制度,完善财务账目,做到数出有源有据,确保入库“硬件”达标。

(四)其他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市市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企业的协调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扶持企业上规模方面,主动做好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及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局、市税务局和市统计局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四上”企业升规入笼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及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和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均成立相关的组织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及相关工作。有关人员名单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四上”企业统计工作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要及时做好企业入笼统计工作,除要关注新增企业外,还要特别关注成长型和规模以下老企业,条件成熟一个要入笼统计一个,企业规模已达到要求,但其他有关条件尚不具备的,各部门均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做好服务和沟通协调,争取企业早日入笼统计。

(三)强化责任追究。市统计局要认真督查“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统计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督查职责分工落实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认真解决企业新增入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上”企业入笼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全市工作任务完成的,全年没有1家新增“四上”企业的乡镇(街道)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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