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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德兴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314”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8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德兴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314”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314”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373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兴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314”行动计划(2023-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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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314”

行动计划(2023-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上饶市委五届四次全会以及德兴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着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德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和上饶市委五届四次全会以及德兴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聚焦德兴市委改革发展三大标杆任务、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部署高效实施十大金融行动,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强化政策协同、创新引领、要素聚焦,更好统筹金融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德兴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二、主要目标

2026年,力争实现德兴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1314”目标,即: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血脉作用,力争金融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1方阵,力争在金融服务实体、推进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等3个方面走前列,力争全市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4%左右,不良贷款率保持较低水平,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水平更加积极有效

三、重点任务

(一)产业金融倍增行动

1.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以金融活水为德兴工业经济提供发展保障。对照全省“1269”行动计划,聚焦我市“1+2+N”主导产业,以金融助力产业大提升,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完善招商引资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到2026年制造业贷款余额突破55亿元,达到2022年末余额的2〔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高新区、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2.推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探索引导核心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银企直连或使用第三方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商业保理以及存货、仓储、订单等供应链融资,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抵质押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高新区

3.对接江西现代产业基金。市场化方式盘活或退出现有产业基金,积极对接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以定增招商为重点,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吸引其子公司到我市投资,精准扶持产业培育发展,加快构建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德投集团、高新区、市商务局、市金融服务中心〕

(二)普惠金融提级行动

4.加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力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多措并举推动普惠金融扩面增量,深化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加大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激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发挥好财园信贷通支小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每年创新2-3个金融产品,保持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到2026年普惠小微贷款余额突破75亿元,达到2022年末余额的1.6〔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高新区、市财政局〕

5.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好财农信贷通支农作用,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助力我市现代化农业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财政局〕

6.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聚焦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小支农主业,引导省、上饶市担保机构加大对我市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实现铜都担保公司增资,扩大银行准入授信,向上争取再担保额度,提高担保撬动放大倍数,大力推进免抵质押物、不收保证金、低费率的银担总对总业务,合规性开展非融资担保业务。〔责任单位:德投集团、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

7.探索设立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借鉴先进县区模式,探索设立政府主导、监管推动、金融参与、多方聚力的县域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搭建集政策宣传、信贷撮合、融资增信、信用服务、咨询培训五大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政数局〕

(三)绿色金融百亿行动

8.加大绿色金融信贷投放。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推动生态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推进金融机构绿色转型,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人民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实现双碳目标,开展生态资源抵质押融资创新,推进平台公司逐步用生态资产置换土地资产,力争到2026年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达到2022年末余额的3倍。〔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德投集团〕

9.深化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支持我市创建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金融政策,在矿山生态修复、重金属污染防治、国家储备林、油茶贷等绿色工程上加大信贷投入。引导保险机构聚焦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开发绿色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德投集团〕

(四)消费金融扩面行动。

10.加大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围绕做大中心城区,积极扩展消费金融覆盖面。围绕商贸促消费活动,加大银商合作对接力度,通过发放消费券和优惠券、信贷分期、利率优惠政策组合等方式,拉动绿色家电、汽车、家庭装修等大宗消费增长。分类实施住房金融政策,符合新市民条件的新市民贷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

11.积极推动养老金融发展。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立足德兴实际,加强与上级沟通,积极搭建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依法合规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服务,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工作,逐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多类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发展格局。支持养老产业金融发展,鼓励通过差异信贷政策、专门对接清单、搭建行业平台、深化产融合作等方式,创新养老产业金融支持模式。〔责任单位: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金融服务中心、市民政局

(五)科技金融突破行动

12.加大科技贷款投放力度。完善科技信贷服务体制机制,发挥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科贷通”“科创贷工信通专精特新贷增量扩面,积极研发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周期、经营特点的中长期信贷产品,推出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白名单,力争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保持10%以上增长优化科贷通运行质效,探索将科贷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并逐级分担风险。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科技保险特色险种,为我市优势产业及重点产业链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德投集团

13.拓展金融服务线上化。积极推进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拓展银行机构线上信用金融产品覆盖面,探索开设赣金普惠平台德兴分平台建设或自主开发微信小程序,形成线上+线下运作模式。〔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高新区

(六)红色金融创建行动

14.打造红色金融品牌。强化红色资源活化利用,加快推进闽浙赣省苏维埃银行德兴分行旧址恢复建设,着力打造德兴红色金融宣传基地。坚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打响德兴红色金融品牌。会同有关部门构建精品研学线路,做热红色金融培训,阐释和探讨红色金融精神,激发金融从业人员守正创新的正能量。〔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文广新旅局、市党史党建研究中心、绕二镇〕

(七)金融环境提质行动

15.纵深推进获得信贷一件事围绕企业获得信贷一件事改革工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的要求,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全面精简企业获得信贷办理手续,减少企业申请资料件数和签字手续,缩短银行贷款审批程序和时间,大幅减少企业负责人跑腿次数,有效提升企业获得信贷的便利度,逐步实现企业信贷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次申请、一次反馈〔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市自然资源局、市政数

16.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提升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建立失信人员、恶意逃废债人员的处置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民法院、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

17.常态化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政银企、银企等多种形式的产融对接活动,引导金融资源向普惠小微、乡村振兴、重大关键项目、重点产业链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集聚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之家、金融助理作用,走进园区、社区、乡村,深入开展大调研、大宣讲、大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高新区

18.打造县级人才金融服务中心。构建以金融机构为载体的德兴市人才金融服务中心,为各类人才来德创新创业就医就学提供结算、信贷、跨境、信用卡等相关金融服务。探索金融专班人才建设模式,提升经济工作领域干部运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江西银行德兴支行〕

19.持续推动金融课题研究成果转化。全面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精神,持续“1+2+N”产业体系、普惠小微、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金融风险防范等领域,引导金融机构持续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可落地、见实效的金融研究成果,提高成果转化实效〔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

(八)金融机构降本行动

20.推动负债成本稳步下行。金融机构要落实好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优化存款结构,控制长期限、高利率存款占比,多渠道拓展低成本资金来源,降低付息成本,为资产端减费让利腾挪空间。提高利率自律意识,理性参与市场竞争,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市场竞争秩序。〔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市金融服务中心〕

21.引导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引导作用,降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融资成本。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乡村振兴、小微、绿色发展、普惠养老、科技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提升信贷产品服务匹配度,缓解企业转贷成本。引导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类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对市场主体的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6%〔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市金融服务中心、德投集团〕

(九)金融质量提升行动

22.深入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升级行动。以企业股份制改造为重点,多渠道、多形式促进企业改制,完善拟上市后备企业名单,优化企业上市金融服务,积极对接区域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积极落实上市挂牌奖补政策,力争到2026年实现企业上市辅导零突破。〔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高新区、市财政局〕

23.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提升德投集团主体信用评级至AA+,积极引进外部AAA担保机构增信,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REITs公募发行,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我市,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责任单位:德投集团、市财政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

24.提升地方法人银行质量。坚持准确分类、提足拨备、做实利润、充足资本不动摇,鼓励地方法人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稳妥推进抵债资产和非自用土地处置。〔责任单位: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金融服务中心、德兴农商行、德兴蓝海村镇银行〕

(十)金融风险化解行动

25.持续擦亮全省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品牌。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充分用好赣金鹰眼平台,持续推进扫楼清街行动,进一步提升对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6.加快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强大额信贷风险监测,着力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开展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集中清收行动,力争到2026年累计处置各类不良贷款3亿元以上,不良贷款率保持较低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德兴监管组、人民银行德兴支行、市人民法院德兴农商行、德兴蓝海村镇银行〕

27.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有关措施,着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持续加大金融要素投入,保持开发贷款稳定,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充分发挥“几家抬”政策合力。〔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

28.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解质效探索赋强公证、在线公证,建立简易调解、专家调解、小额纠纷快速处理、司法确认等机制,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共建金融纠纷解决新格局。〔责任单位:市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德兴支行、银保监德兴监管组、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同金融机构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实落细。金融服务中心、人行、银保监等金融监管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上级金融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引领。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在货币政策、业务监管上对我市的政策传导和资源倾斜,强化金融与园区、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的联动,出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政策,完善金融配套服务,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工作沟通,有效发挥政策体系合力。

(三)强化宣传推动。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行动推进成效、典型案例、创新做法等的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各部门、金融机构的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形成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定期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金融机构要予以通报批评。要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和反向督导的考评机制,推动方案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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