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30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兴市“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4〕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德兴市“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新余市渝水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上饶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要求,集中力量全覆盖排查整治影响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的隐患,最大限度提升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落实到位,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武军任总指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志平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市领导任副总指挥,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陈武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严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王青海 市委常委、副市长
赵建颖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方灶旺 市委常委、副市长
笪海龙 市政府副市长
黄益群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
黄训华 市政府副市长
汪云辉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祝兴良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蔡安国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海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 俊 市公安局副政委
王 英 市教体局局长
席玉柱 市工信局局长
黄 伟 市民政局局长
郑邦武 市人社局局长
吴智晖 市住建局局长
程国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雪华 市商务局局长
江 珊 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赵 健 市卫健委主任
舒新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柳留泉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
喻 进 市供销社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祝兴良、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蔡安国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行业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调度、实施。
三、整治范围
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四、整治重点
(一)在门窗上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障碍物。
(二)占用、锁闭、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足、损坏。
五、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业主及市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二)乡镇(街道)、德兴高新区、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景区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聚焦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全面集中排查整治,细化隐患“排查移送、依法拆除”具体措施。
(三)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部门监管责任,牵头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畅通消防安全“生命”通道排查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引导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宾馆、电竞俱乐部、美容洗足浴和按摩场所;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室内外游泳馆等各体育单项协会运动场(馆)及全民健身馆、校外托管机构;民政部门负责养老福利机构;文广新旅部门负责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民宿及密室逃脱、剧本杀、户外拓展场地、户外露营基地、水上娱乐、冰雪活动场所、攀岩、台球厅、旱冰场、健身房、瑜伽等;卫健部门负责医院(诊所)、月子(母婴)中心、早教中心和托育机构;应急管理和工信部门负责生产加工企业;供销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粮库、化肥粮油、加工经营场所;商务部门负责商场、专业市场及小商店、直播(电商)带货;人社部门负责技能培训机构;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餐饮场所、药店、农贸市场、外卖配送,加强防盗窗(网)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和私营业主的监督管理;住建部门负责经营性自建房和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的隐患排查;机关事务服务部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财政部门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办公及经营性用房;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影响消防安全“生命”通道的隐患认定,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中心城区经消防部门认定构成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消防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店招标牌、防盗网(窗)、铁栅栏等障碍物,依法拆除占用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违章建筑。强化源头管控,在审批广告牌(店招)时,应当将“不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上述行业领域之外,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应当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抓好相关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
六、工作步骤
自即日起各地各部门要迅速部署,广泛发动,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开展行动攻坚。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30日前)。各地结合本方案,研究本地、本行业“排查移送、依法拆除”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形成“拆牌、破网、清通道”的强大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底前)。1月30日至2月1日,全面摸排底数;2月9日前对发现的突出隐患进行全面拆除,对不能拆除的依法进行关停。对关停后未完成整改的,各地各部门要持续跟踪,确保3月底前整改到位。
(三)验收评估(2024年4月)。组织对各地行动成效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对照各地上报的隐患整治统计表进行“回头看”,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效果不佳的责成重新开展。
七、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地要广泛发布德兴市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全面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各地隐患整改清单(附件2-1、2-2)由属地和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签字”,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坚决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要坚决打击整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地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市主流媒体要主动介入、主动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地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市消安委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各地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市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督导组,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市指挥部办公室将联合纪委、组织等部门组建暗访督导小分队,对照隐患整改清单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一律严肃倒查,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预防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和逃生技能科普宣传,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通过上门入户走访宣传等形式,引导单位场所自行开展对防盗窗(网)、广告牌(店招)拆除,以及对“生命通道”的清理工作。
(三)强化文明执法。要把“人民至上”放在首要位置,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注重公正文明执法,并耐心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和疏导等工作;同时妥善处理解决拆除防盗窗(网)后与群众生活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四)强化安全拆除。要将安全理念贯彻始终,严禁在营业期间实施改造或拆除;改造或拆除过程中,要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动火、登高、破拆等作业要求,严防发生次生事故。
(五)强化督导问责。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每日16时前上报当日工作情况(附件1),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专项整治行动督导问责将重点查处假关停假拆除、关停简单整改后重新开业和关停后消极不整改等问题。
联系人:尹鹏,18879376922,3218213683@qq.com。
附件:1.乡(镇)街道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2.专项整治行动隐患整改清单
附件1
乡(镇、街道)“拆牌、破网、清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电话: 月 日
行业、领域 |
广告牌(店招) |
防盗窗(网) |
清理通道(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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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排查数 |
累计拆除数 |
累计排查数 |
累计拆除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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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专业市场及小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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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美容洗足浴和按摩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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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药店和农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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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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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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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福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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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所)、月子中心、早教中心和托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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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场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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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化肥粮油、加工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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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系统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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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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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和旅游民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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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营性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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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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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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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由16+3统一汇总,呈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2-1
乡(镇、街道)隐患整改清单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填报人: 电话: 月 日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场所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广告牌(店招) |
防盗窗(网) |
清理通道(处) |
排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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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拆 |
已拆 |
需拆 |
已拆 |
需清 |
已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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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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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2-1由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附件2-2由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2-2
部门隐患整改清单
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填报人: 电话: 月 日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场所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广告牌(店招) |
防盗窗(网) |
清理通道(处) |
排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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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拆 |
已拆 |
需拆 |
已拆 |
需清 |
已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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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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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2-1由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签字、附件2-2由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