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09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德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德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德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
一、主要职能
落实国家财会监督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统筹制定年度财会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工作,协调解决财会监督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财会监督相关任务。
二、成员单位
协调工作机制由市财政局(含国资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兴监管支局等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财政局为牵头单位。
协调工作机制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负责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2人,由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工作机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协调工作机制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递补。
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要承担协调工作机制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分管财会监督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协调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集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专家参加。协调工作机制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落实情况报告协调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财会监督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政策配套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协调工作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推动协调工作机制议定事项落实。
德兴市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召 集 人:严志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 军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丁小玲 市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吴英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华 市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文平 市税务局副局长
周秀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兴监管支局副局长
胡美玲 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