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4〕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目标任务》《2024年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于2024 年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2024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
目 标 任 务
一、责任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力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保障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规划并加以落实。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行一次考评。
(二)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以政府文件或会议记录形式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组成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调整。明确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明晰责任人消防工作职责任务。
(三)开展辖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三类场所整治,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移送查办率100%。
(四)全面推进我市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乡镇消防所的实体化运行,确保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人员监管,建立基层消防监管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政府专职队“三员一队”模式覆盖率100%。
(五)对“乡镇赋权”消防执法三项违法行为案件立案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道的处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处罚;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的处罚)。
(六)常态化推动消防安全宣传进农村,年内确保所属行政村委会每月开展消防安全广播不少于2次、上门入户宣传不少于2次、火灾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
(七)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推出1个“文明实践+消防”精品站点。
(八)将各专职队日常经费使用纳入乡镇财政日常经费保障,确保消防必要经费投入,保证乡镇全年消防工作开支,包括专职队装备经费、消防设施建设、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宣传教育经费等。
(九)加强政府专职队建设,“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市政府专职队正规化达标创建工作。依据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等相关规定完善乡镇政府专职队库室、场地及器材装备等,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年内完成绕二镇乡镇专职队升级达标任务,其他已建成的乡镇专职队要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
(十)以现有的社会治理网格为基础,推动消防安全管理融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综治中心一体化和基层网格“多网合一”,将消防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网格员工作内容,推动资源力量同步下沉网格,推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及时处置网格上报的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夯实基层消防治理基础。
(十一)落实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消防安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整治。将消防安全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建设、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范畴。
以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列入我市年度考评的重点内容,未完成或未按期交账的予以扣分。同时,鼓励除上述目标任务外,创新完成其他重要工作、重点建设和重大任务并取得突破性成效,年底考评时予以加分。
2024年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一、责任目标
确保本部门不发生火灾事故;本行业、本系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事故,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特点,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市委宣传部
1.把握消防宣传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曝光火灾隐患,做好重大以上火灾事故舆论引导。
2.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及消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消防”活动。
(二)市委政法委
1.以现有的社会治理网格为基础,整合消防网格,把消防安全管理融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协调指导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
2.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