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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标 题: 德兴市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德府办字〔2022〕61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德兴市政策解读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饶府办明电〔20202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4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明确政策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第三条  规范政策解读工作程序。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内容一般包括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涉及执法事项的,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属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说明修订的理由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和差异;属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说明本政策措施的特点和创新点。

(三)政策性文件应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发布各部门解读材料需根据正式审定的文本进行相应修改完善,送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在文件下发前送审时,文件起草部门将解读材料盖单位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室对口科室,未报送解读材料的将不予发文上述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统一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并注明来源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印发或联合印发需解读文件的解读程序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四条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五条  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明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第六条  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相关部门根据要求,做好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编制。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政策解读的首选平台,应做好政策解读专栏建设,及时维护更新解读内容。

第七条  加强解读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政策解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将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宣讲政策,发出权威声音,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应对各地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第八条  本制度由德兴市政府办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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