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年02月08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林权收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08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兴市林权收储担保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5〕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德兴市林权收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林权收储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代偿收储担保和碎片化林权收储整合模式,解决林权资源融资难、融资慢和林权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3〕29号)《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和《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省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体系建设的通知》(赣林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