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年02月18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18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兴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工作制度》的通知
德府办字〔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兴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
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
工作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现建立德兴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协作配合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
一、协作机制主要职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饶市委市政府对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德兴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完善配套政策制度;指导推动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措施;遇有重大问题按程序提请市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研究;完成德兴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作机制成员单位
由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8个部门和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为召集人单位。
协作机制设召集人1人,由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设副召集人3人,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协作机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协作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负责同志自行递补,报协作机制办公室备案。
协作机制下设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承担协作机制日常工作和具体组织实施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担任。协作机制设联络员,由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会议制度。协作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负责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审议有关重大政策举措,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由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办公室承办,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召集,主要负责研究落实协作机制全体会议的议定事项,协调推动有关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研究提出需要提请协作机制审议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