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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06日
标 题: 关于大坞河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06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大坞河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批复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坞河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批复

德府字〔202277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对大坞河划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的请示》(德水字202216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具体如下:

一、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

1.管理范围

无堤段以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确定的依据。对于设计洪水位不超过河岸顶高程的,以设计洪水位线与河岸交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对于设计洪水位超过河岸顶高程的,以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10米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有堤段以堤顶外缘控制线向陆域水平延伸5米作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2.保护范围

大坞河有堤段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米。

结合水利工程所处区域实际特性(特殊地形、地貌及整体连续性),大坞河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以实际划界矢量数据为准。

二、法律禁止行为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采砂、采石、取土、淘金;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221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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