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03月10日 | ||
标 题: | 德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螯合固化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10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德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螯合固化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听取公众对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4rj8acK94TFImP2YkEcxw
提取码:bdl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需要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向建设单位(德兴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环评单位(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致电,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德兴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季杨萌
地址: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硫化工产业园区
联系电话:19916086889(工作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江西明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1号楼南楼五楼
联系电话:0791-88350075
邮箱:1048907736@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项目影响的相关利益方,包括团体和个人,团体以相关乡镇、村委会、企事业单位为主,个人以项目周边常住居民为主。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方案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为10个工作日,具体为2022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23日。
德兴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