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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标 题: 关于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5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的通知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的通知


德府字〔2022〕22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2022年1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2022年1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和群众的迫切需要,按照“全域办”“就近办”“多点办”便利化改革原则,现将新增的赋权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德兴市人民政府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目录(3项)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兴市人民政府新增赋予乡镇(街道)

审批服务权限目录

3项)

序号

权力事项名称

原实施机关

权限类型

备注

1

个体工商户设立

县级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政许可

2

个体工商户变更

县级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政许可

3

个体工商户注销

县级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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