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
标 题: | 关于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2022年1月30日《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和2022年1月3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和群众的迫切需要,按照“全域办”“就近办”“多点办”便利化改革原则,现将新增的赋权目录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德兴市人民政府新增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权限目录(3项)
2022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兴市人民政府新增赋予乡镇(街道)
审批服务权限目录
(3项)
序号 |
权力事项名称 |
原实施机关 |
权限类型 |
备注 |
1 |
个体工商户设立 |
县级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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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体工商户变更 |
县级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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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个体工商户注销 |
县级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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