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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07日
标 题: 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0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区:当前,我市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有效遏制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态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炊、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核查权限

由市林业局和属地乡镇负责核查。

四、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奖励资金由野外用火行为属地乡镇(街道)兑现。

五、举报电话

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2022107日至2023430日有效。

德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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