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10月07日 | ||
标 题: | 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07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于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区:当前,我市已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度危险),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实管住火源,有效遏制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态势,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实行森林防火有奖举报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区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以内区域的野炊、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行为。
二、有奖举报条件
(一)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二)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三)举报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核查权限
由市林业局和属地乡镇负责核查。
四、奖励办法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0元奖励。同一举报线索,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对捏造歪曲事实、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奖励资金由野外用火行为属地乡镇(街道)兑现。
五、举报电话
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本通告自2022年10月7日至2023年4月30日有效。
德兴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