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5号),德兴市被列入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之一,德兴市围绕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3个方面试点任务,全面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成功完成试点任务。2020年6月,德兴市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全面推广部委试点成果。2022年2月,德兴市和德兴市新岗山镇入选江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名单,翻开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新的篇章,我市将继续坚持把人民群众受益作为推动政务公开的落脚点,紧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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