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各类事项清单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年12月26日 | ||
标 题: | 德兴市认领实施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落实、衔接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26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认领实施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和落实、衔接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结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和取消、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0〕20号)和《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1〕9号)精神,组织市直部门认领形成《德兴市行政权力清单》,并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
附件:1.《德兴市行政权力清单》
2.《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