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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德兴市昄大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标 题: 昄大乡2024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快速响应机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昄大乡2024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快速响应机制

大乡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响应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德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德兴市强降水“1 小时风险叫应”工作机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大乡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响应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昄大乡人民政府

2024311


德兴市大乡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快速响应机制

为加强我乡极端天气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提高应 对天气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 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德 兴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德兴市强降水“1 小时风险叫 应”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我乡通过电话、微信群、手机 短信等方式快速响应,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及时接受和有效传播预警信息,并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本机制适用于我乡暴雨、暴雪、寒潮、大风、低温、高 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 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响应工作领导专班,其组织人员如下:

  长:蔡慧

副组长:舒长寿

  员:倪健明、陈小根、邵茂顺、方岚、张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倪健明同志担任。接收传播气象灾害预案预报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响应、指导全乡气象灾害防御日常工作,传达领导组工作指令,及时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重大气象灾害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务。领导专班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

二、主要职责

协调指挥全乡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或接收到有可能出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各村各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机制等重大事项。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乡值班员或气象协理员收到市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预防行动。乡快速响应领导专班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乡指挥部办公室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各村、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

3、预警级别。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I级、红色)四级。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气象灾害预警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2、基本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村、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领导专班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各村、各部门应根据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 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快速响应措 施。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快速响应领导专班应当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值守。预案启动时,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

4、指挥与协调。预案启动后,快速响应领导专班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处置。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村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6、应急安全防护。灾害发生地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

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8、气象灾害调查。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调查结果及时上报乡政府。

9、应急结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五、后期处置

1、气象灾害的评估。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乡政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2、善后处置。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快速响应领导专班和灾害发生地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3、总结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快速响应领导专班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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