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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标 题: 德兴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决算

德兴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2021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行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道路上,车辆未密闭运输散装、流体物料或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遗撒的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 三)行使违反城乡规划的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权。
    (四)行使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五)行使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它物质而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违法行为处罚权和强制权。
    (六)行使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包括新划入的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工商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水利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担跨区域、重大复杂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九)实施与规定范围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与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法制股、规划督查股、银城中队、新营中队、香屯中队、铜矿中队、机动中队、联勤中队、公共事业中队。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在职人员58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十张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 810.2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2020年减少108.75万元,减少11.8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810.21 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  810.2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810.21  万元,较2020年减少108.75  万元,下降11.8 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718.65 万元,占 88.70 %;项目支出91.56 万元,占 11.3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2.36 万元,决算数为81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7%。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2.36万元,决算数为81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7%,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6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05.75万元,较2020年增加19.55 万元,增长2.84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较2020年增加54.09 万元,增长135 %,主要原因是:购买了执法服装。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35.65 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慰问金和退休人员的奖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1万元,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2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03 万元,下降16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万元,决算数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57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单位压缩经费开支。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累计接待3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万元,决算数为0.97万元,完成预算的33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54 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执法执勤次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3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共有13辆执法执勤用车,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3.8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3.14 %

组织对“协管员”、“综合执法办”共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协管员是对城管执法力量的协助和补充,在市容环境、拆违控违、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等城市工作中协管员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执法办实现了执法力量的整合,常态化开展建筑垃圾偷运、偷倒及运输过程中的遗撒污染城市道路,“两违”管控等工作。改善了城市面貌,提升了城市形象,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发挥了综合执法办的作用,为创建工作中城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执法力量保障。

组织对我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0.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管大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城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扎实开展市容环境、渣土运输、违法建设、户外广告、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深入落实常态化执法和队伍的长效管理,确保业务不放松,队伍大提升,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全面提升。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综合执法办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56万元,执行数为9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综合执法办制定不够完善,综合执法办日常工作还有待提高;二是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强,执法能力水平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三是综合执法办存在部门协调不够流畅,影响了日常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办规章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管理的制度保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建设的针对性,综合执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集中开展学习活动比较少,以执法队员养成自我学习的习惯,提高日常执法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加强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职,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附件1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 02021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为 02021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安排,决算数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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