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6月17日 | |||
标 题: | 德兴市城管局机关在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城管局机关在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
实 施 办 法
局机关各股室:
为了促进城市管理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有效的开展,充分调动机关工作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城市管理局机关在岗并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的工作人员。
二、绩效奖励基数
按现有局机关在岗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考勤费为绩效奖励基数。
三、考核机构
成立城市管理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叶炳生、祝庆胜、董秀芬、朱丽萍、汪清德、吕槟、朱焰华、潘云雨、胡珍、郑晓霞组成,叶炳生任组长,祝庆胜任副组长。
四、考核办法
月初对上月绩效由考核小组统一进行考评。
(一)考勤
1、正常工作时间以局里规定的时间为准。
2、每天上午、下午上班统一到局办公室按指纹打卡机。
3、法定休假日作息时间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需要加班、值班按局通知执行。
4、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遇特殊情况应逐级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上班期间外出办公事时,科员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事由,股室长应向局办公室人员说明事由,以便联系,否则视为旷工。
5、机关工作在岗人员请休各种假须经过书面批准后,交局办公室登记。请假半天须经股室长批准,一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经局长批准。如擅自不上班、事先或当天不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6、月内请事假2天以上者,按每天扣除当月考勤奖10元计算,全月事假扣除全月考勤奖。年请事假累计5-10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累计11-15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15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奖金。
7、月内请病假(凭市医院证明)5天以上者,按每天扣除当月考勤奖10元计算,全月请病假扣除全月考勤奖。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取消其评先资格,累计4个月以上,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6个月以上者,取消其年终奖金。
8、月内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除当月考勤奖10元,月累计4次以上,每次扣除当月考勤奖20元,月累计7次以上者扣除3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考勤奖不够扣的,从年终奖金中扣除。
9、月内旷工半天,扣除当月考勤30元,1天扣除当月考勤奖60元,2天以上扣除全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3-5天,取消其评先资格,旷工5-10天的,取消其年终奖金;旷工15天以上的,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10、节假日被安排值班的人员,每天发补贴20元,查岗中发现不作为和脱岗的按旷工处理。节假日和平时领导批准的加班工作,在4小时以上的按半天时间补休,5小时以上的按1天时间补休,不发加班费,查岗中发现不作为和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11、局机关和局里召开的各种会议,参会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会签到,会后签到的视迟到,每次扣除当月考勤奖10元,无故缺席的按旷工处理;上班和开会打招呼晚点来的1小时之内按迟到处理,1小时以上者按事假半天处理,1天不来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考绩
考绩以各股室工作职责为依据,对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具体办法另定。
五、全勤奖办法
1、局机关工作在岗人员出勤考勤满勤的,按规定发给全勤考勤奖。
2、全勤考勤奖人员另外增发部分鼓励奖,鼓励奖金额从缺勤人员中提取,采取多提多奖,少提少奖,不提不奖的原则进行。
3、实施全勤奖、鼓励奖和扣除缺勤金额,由局机关考核考评工作小组统一评审,报局长审批后交财务科造表发给。
六、其他事项
1、值勤人员要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为绩效奖提供可靠依据,若发现包庇、开绿灯、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当月绩效奖。
2、考勤表、病、事假批条由办公室每周末交给局领导审核,在下周一机关办公列会上进行公布,并于每月月初提交给考核考评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3其他假期;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度公休假等均按国家有关制度执行。
4、本办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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