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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标 题: 德兴市城管局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3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城管局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城市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分析查找我局围绕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六个方面打造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彻底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全面优化我局营商环境工作

二、工作机构

组建专班,成立我局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小组:

组长齐斌

副组长:江海英、齐秋喜、付毅、叶培富、杨裕昌、叶琳丽、徐军、徐锐

成员:罗斌、叶新田、徐高知、吴冰冰、杜文冬、俞建国、张海寿、张坚、齐文、洪明泰、王烈辉、吴卫光、郭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杨裕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督查、信息、宣传和总结等具体性工作。

三、主要任务

结合我局职责,从20224月起开展城管系统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既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又能抓好城市管理工作,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四、实施举措

(一)召开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大会。通过专项整治大会的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清形势,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作风整顿推深做实。要敢于揭短亮丑,触及灵魂反躬自省,层层深入剖析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刻查摆自身作风存在的问题。要坚决刀刃向内,痛下决心较真碰硬,从自我检视的问题抓起,从既定的目标任务抓起,从营商环境具体工作抓起,实现作风的根本大转变。

(二)开展送服务进企业活动。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保障能力和优化营商环境水平,市城管局开展“送服务”进企业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各服务企业,按照“一名班子成员结对帮扶一家企业”的标准,深入在建工地、渣土企业、用水用气部门,了解企业情况,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三)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学习。组织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积极参加上饶城管党校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切实做到依法管理城市,依规解决问题。

(四)从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为了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水平,结合安全生产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按照“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问责一批、通报一批、约谈一批”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城市安全运行整治工作,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能力,巩固我市营商环境。

)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调整城市管理服务商企职能,改善执法环境,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变管理商企为服务商企,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执法保障。规范城管执法,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案件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坚决杜绝简单粗暴、违反执法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行为;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管理制度,对市场主体发生情节轻微、纠正到位、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积极向上的风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定期对各股室、下属单位开展督查,以问题为导向,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坚决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为优化营商环境打实基础。

)广开政策咨询渠道,及时听取民声。依托“党建+城管快递”服务模式,巩固市民群众诉求渠道,形成受理、转办、答复、反馈、追责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市民群众和经营者“件件有措施、事事有落实”。

五、整治部署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21年4月)。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开设“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12319),广泛征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局属各单位、科室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二)排查摸底(2022年5月1日月至5月15日)。局属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逐项落实。各单位(股室)要把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14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2022年5月15日至12月10日)。各单位、科室要根据问题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措施有力,化解困难有效。通过此次活动,确保市城管局优化营商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局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认识,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采取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抓,重点问题分管领导抓,常规问题基层抓的“三位一体”工作措施,要求执法管理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为民服务意识得到提升。

(二)抓好结合,务求实效。广泛征求和听取企业、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导向,发放对城管工作满意度测评问卷,并对收回的有效问卷分析,梳理并解决问卷反映的问题;对市民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定期电话回访;通过入户调研的方式了解群众需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创新创优,建立长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意识,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施督查考核,常态化组织城市管理现场考核、行政执法日常考核,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反馈,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建立长效机制,内升素质,外塑形象,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提升执法、管理、服务的水平。

严肃督查,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通报曝光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发现的“优化营商环境”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协助、监督、督促、查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整治活动完成后,局督查办将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并下发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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