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行政许可结果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3月17日 | ||
标 题: | 首违不罚落实处 城管执法有温度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3月17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3月1日,城管执法大队对上海路一处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罚其充当一天城市管理劝导员。
3月2日,城管执法大队对菜场中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罚其充当一天城市管理劝导员。
3月9日,城管执法大队对首次来我市的外地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要求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并驱离出市。
3月10日,城管执法大队对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要求违规者签写保证书。
3月11日,城管执法大队对银山矿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要求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并离开。
城管提醒:
▲“首违不罚”措施并不等于“违法不罚”
“首违不罚”不简单等于“违法不罚”,它有几个基本前提——首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主动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满足这几个条件,才有可能依法免于“吃罚单”。
▲“轻微首违不罚”10项
市城管局印发施行《“轻微首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公布了10项“轻微首违不罚”事项,具体清单如下:
市城管局通过依法开展“首违不罚”,让城市管理执法“尺度”和“温度”有机结合。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首违免罚”的人性化管理措施施行以来,减少了执法者与商户的冲突,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商户维护市容环境的自觉性,促进了整洁、卫生、和谐城市环境建设。同时以实际行动优化德兴市营商服务环境,赢得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