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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德兴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标 题: 首违不罚落实处 城管执法有温度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首违不罚落实处 城管执法有温度

市城管局一贯坚持文明执法,以“721”工作法(即: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对市民首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且影响轻微,并能主动改正的,实行“首违不罚”容错机制,将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以“柔性执法”让市民切实感受到执法者的“温情”和执法的“温度”。

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对上海路、农贸市场、银城中路、德兴广场发生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管理措施,采用“城管劝导员”、“发朋友圈”、“签承诺书”等新式管理手段,让违规市民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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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城管执法大队对上海路一处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罚其充当一天城市管理劝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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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日,城管执法大队对菜场中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罚其充当一天城市管理劝导员。

39日,城管执法大队对首次来我市的外地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要求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并驱离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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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日,城管执法大队对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要求违规者签写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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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日,城管执法大队对银山矿流动摊贩进行首违不罚,要求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并离开。

城管提醒:

“首违不罚”措施并不等于“违法不罚”

“首违不罚”不简单等于“违法不罚”,它有几个基本前提——首次发生;危害后果轻微;主动改正或者在行政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满足这几个条件,才有可能依法免于“吃罚单”。

“轻微首违不罚”10

市城管局印发施行《“轻微首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公布了10项“轻微首违不罚”事项,具体清单如下:

市城管局通过依法开展“首违不罚”,让城市管理执法“尺度”和“温度”有机结合。城管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自“首违免罚”的人性化管理措施施行以来,减少了执法者与商户的冲突,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商户维护市容环境的自觉性,促进了整洁、卫生、和谐城市环境建设。同时以实际行动优化德兴市营商服务环境,赢得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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