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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标 题: 德兴市财政局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细化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财政局2022年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细化实施方案

德兴市财政局财政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直达资金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厅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做直达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中央下达我市有关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根据《江西省本级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赣财监〔20216)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将各级各类直达

资金和项目全部纳入台账,形成全市直达资金项目总台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收集、整理、汇总各类直达资金安排、分配、使用等信息,实现各级各类直达资金全过程实时监控、流程追溯、智能检索和预警预报,确保资金管理精细有效。对直达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完善资金监管机制。

二、目标任务。

建立直达资金总台账,建成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将各级各类直达资金的预算下达纳入系统管理,做好与国库支付系统的对接,掌握直达资金从中央层层下达到具体项目的情况和数据,实现直达资金的收集、支付、汇总统一上报。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直达资金领导小组。

成立德兴市财政局财政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工作机构,组建队伍,配备充实人员力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财监股),成员由各股室派联络员(具体为分收发岗人员)相对固定组成,承担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由财监股专人从事资金运行监管工作,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

(二)明确职责分工。

当前几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财政监督股:牵头负责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做好跟省厅与市局对口上下联络协调和对接及沟通,及时收集反映各相关业务股室和基层单位系统相关业务需求;督促学习理解并认真执行预警规则,牵头负责督促及时处理平台预警,每月收集形成省、市直达资金等相关情况报告局领导。

预算股:牵头负责细化我市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制定细化我市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全市预算分解下达工作,做好直达资金总指标分解转化工作,将归口管理的相关资金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全市监控工作的督促协调。

资金稽核股:牵头负责建立和管理直达资金台账,根据省厅、市局调拨的直达资金及时通知相关股室提供资金分配文件依据,汇总资金分配方案后将直达资金调拨各单位,督促并严格执行省厅、市局制定的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我市的相关配套制度。

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按照省财政厅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跟省厅信息中心做好联系对接,配合协调做好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等工作。组织协调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其他相关股室:通过督促部门负责对口项目资金全市的分配和支付,对本级和相关对口管理的项目资金导入、分配和支付进度情况做到股室责任(联络)人每天登录平台查看、主要责任人每周登录平台查看;负责督促并做好对口管理资金监控工作,负责对口市直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资金分配下达、支出支付进度工作督促,做好系统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等,及时核实处置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发现疑点问题信息并及时处理,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在支付信息录入延伸至部门前要负责督促对口部门单位及时报送支付数据并做好支付关联。

四、实施步骤。

1、明确直达资金范围和科目分类。

纳入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财政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的28项,纳入参照直达资金范围的9项。我省各级财政对应中央直达资金中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监控范围,今后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2、把握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完善登录系统指标文件。

各级财政部门在系统中录入直达资金时,应当及时上传扫描件,以便上级查阅和信息公开。对于部分用于直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要将所有资金(直达和参照直达)分解下达到项目,以便执行中准确统计直达资金预算规模。涉及直达资金管理职能的收发岗每天登陆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直达指标和相关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直达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库〔201417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切实执行直达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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