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财政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标 题: 德兴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德兴市铜都大道1号;联系电话:7507947;邮编:dxczjrmg@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8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中涉及到机构信息1条,部门文件9条,政府债务2条,财政预决算4条,财政收支情况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专栏1条,公共资源交易14条,其它信息1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电子政务办发布的门户网站更新提示、存在问题反馈、上级监测错敏词反馈等,每月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切实发挥“三审三校”防错纠错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动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接下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二是密切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结合《2023年德兴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本单位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如下。

一是持续深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及时发布直达资金政策解读、公布直达资金目录,并将直达资金分解文件上传政府门户网站,2023年共发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5条。二是按照规定公开预决算信息,加强其它单位预决算信息审核,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2023年我局发布预决算信息4条,全市预决算信息169条。三是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执收部门。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江西省财政厅公告2022年第28号)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开展了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经过进一步清理,2023年重新编制了《德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德兴市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目录清单》、《德兴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后续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我局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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