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2年01月18日 | ||
标 题: | 大茅山风景名胜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8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大茅山风景名胜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德兴市大茅山镇古井头,电话:7818128,邮编:33421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茅山风景名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上级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1.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文件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2条,概况信息1条,小型工程项目【一项一码】2条,建议提案办理信息1条,政务动态(其他信息)共28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景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
2.依申请公开:加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2021年景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我景区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按要求填写《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及公开发布审核表》,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审查制度。并根据《大茅山风景名胜区公开工作机制》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如发生文件信息错情、失泄密情况,将按上述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4.平台建设:利用景区政务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对关注用户少的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关停。将继续发挥大茅山风景名胜区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丰富信息资源。
5.监督保障: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时收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审核保密审核表》,每季度末汇总,每月及时对政务公开专栏的保障情况进行检查,对保障不到位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催办,并将催办后仍未更新的部门名单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效能办对各成员单位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效能督查。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舆情反馈机制,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有效回应;同时宣传口配合宣传部做好舆情防控工作,对舆情进行及时回应和正确引导;建立问责机制,由景区纪工委进行监督,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当、回应不妥、报告不及时情况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2.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解、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形式,用“权威声音”传递政策信息,用“专家解读”解疑释惑,用“问与答”“网页链接”提供背景知识,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做好关联阅读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的网上关联,方便网民查询、阅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2021年,景区公开2篇部门预决算说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景区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4.推动政务平台建设。按照市、区政务公开要求,景区政务网管理员对政务网信息进行维护,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各部门都设有政务信息宣传栏、摆放各项政务工作指南、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公众取阅,有效地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景区重视政务公开服务窗口人员的配备工作,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分散自学等方式,加强了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结合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和科室改革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按照《大茅山风景名胜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基层党建办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审核、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得到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氛围日益浓厚,工作有序开展、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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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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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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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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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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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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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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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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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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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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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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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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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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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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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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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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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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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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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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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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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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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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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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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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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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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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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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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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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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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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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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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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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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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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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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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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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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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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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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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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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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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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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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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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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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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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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景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科室工作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景区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拓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牢固树立质量和时效意识,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有效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