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
标 题: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赣发改公管规〔2024〕819号
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供销联社,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等政策精神,结合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内项目应当进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其他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二、按照行业归口原则和职责分工,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并依法依规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三、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在本《目录》基础上细化本地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四、本《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