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新岗山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建设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8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新岗山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岗山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建设方案的通知

新府发〔202211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新岗山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严格贯彻执行。

德兴市新岗山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新岗山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建设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全面优化我镇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确保我镇标准规范镇创建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6月底前,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完成健全、完善、简化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落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平台运营维护,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等五大任务,突出本镇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上报上级进行评估,力争得到上级认可,切实解决政务公开范畴中百姓“看得见”“听得懂”“易获缺”“能监督”“好参与”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标准、完善公开内容。

认真对照上级要求的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政服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新岗山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规范流程、健全规章制度。

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上级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动态管理等制度,

(三)资源共享,实现市镇村有效连接。

坚持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加强与市政府部门对接。全面规范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答复等服务。同时建立健全镇本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使镇本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

具体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详见附件。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22月)

根据省、上饶市、德兴市有关要求,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会议,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进度。

(二)实施阶段(20223-4月)

围绕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和本镇创建实施方案,积极抓好落实,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并探索新的做法和创新相关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24-6月)

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对创建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创建工作报告。

(四)深化阶段(20227月)

1.迎接上级单位的检查、评估和验收。

2.探索建立自我评价和改进机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持续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

四、措施保障

(一)强化领导。

成立新岗山镇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道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胡旋,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程栋林,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程雷云任副组长,许晨亮(党政办政务公开专栏)、齐华萍(便民服务中心)、齐剑军(民政所)、程莉(派出所)、王美芝(卫健办)、程益才(农业农村办)、徐志军(乡村振兴办)、丁利民(林办)、程强(国土规划所)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岗山镇党政办,由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程栋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

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各村(居)委会、办(站、所)、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要各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

充分认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把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站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任务绩效考核,与工作绩效相挂钩。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运用好上级部门下发的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



新岗山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镇创建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指引

任务分工

进度安排

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简化及落实

调整并简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日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36号)简化调整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3月底前

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内容与本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3月底前

调整后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素完备查询便利。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3月底前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日录动态调整机制。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3月底前

规范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内容

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3月底前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内容能够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3月底前

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

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以及县乡村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进驻行政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公开。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3月底前

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3月底前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专人负责常态化信息发布。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4月底前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4月底前

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探索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建立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新岗山镇党政办、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建立信息公开时限、范围、方式和防止泄露个人信息的审查制度。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4月底前

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建立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机制。

新岗山镇党政办、新岗山镇各办(站、所)、镇直各单位

20224月底前

采用图文漫画、简明问答、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开展深入浅出的政策解读。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开展实质性解读,包括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内容。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建立政策解读专员机制。

新岗山镇党政办、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办理时限压缩不低于30%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流程、处理程序与时限、书面答复、申请收费情况。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4月底前

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保持依申公开渠道畅通。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政务公开专区

在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6月底前

专区应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策咨询解读、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6月底前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知晓。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6月底前

扩大基层决策开放参与

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面向公众广泛征集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根据决策对社会公众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时,应公开决策草案、决策草案的解读或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反馈途径联系方式等信息。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4月底前

及时公开相关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新岗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20224月底前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推进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编制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5月底前

各村(居)委会重点公开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5月底前

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

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5月底前


德兴市新岗山镇党政办        2022223日印发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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