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企业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年09月04日 | ||
标 题: | 企业吸纳就业群体就业认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4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政策标准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了失业登记登记的人员,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符合“4050”条件人员,即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2、零就业家庭成员,即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下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3、残疾人员,即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民政部门认定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居民;5、失地农民,即持有有效被征地证明,因承包土地被征用失去生产资料的人员。
◆政策有效期限
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
企业吸纳符合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申报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工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
6、企业缴交社会保险及失业险的缴费凭证
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
8、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
9、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10、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提交所需材料申请,我单位审核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后进行认定。
◆申请方式
线下申请
◆责任部门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0793-781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