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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标 题: 新岗山镇民政2022年工作总结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新岗山镇民政2022年工作总结

新岗山镇民政2022年工作总结

(一)低保工作(城镇、农村低保)

截止2022年12月我镇有低保户414户665人(农村378户611人,城镇36户54人),低保资金实行社会保障卡每月按时发放,全年共发放低保金330.22万元

根据赣民发20207号文件《江西省民政厅关于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的要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成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综合评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和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2022年,通过大数据经济核查及各村居的低保评议会共新增低保38户61人,取消低保113户137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申报人员,及时进行评审、审批程序,努力让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尽可能享受低保政策。

(二)五保供养

五保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全镇共有五保户76其中农村分散供养57人,集中供养15;城镇分散供养4人,目前共发放五保资金64.8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全部实行社会保障卡一站式发放服务,集中供养人员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切实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三)绿色殡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大力推进绿色殡葬改革,宣传殡葬改革好处,推行绿色殡葬。目前全镇所有行政村均建立了公益性墓地,同时按照市绿色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对辖区死亡人员及时进行骨灰去向跟踪登记,督促家属将死者骨灰安放到辖区的公墓区,自觉参与和支持绿色殡葬改革,全镇火化率达到100

(四)社会福利工作

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目前共发放资金422340元、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发放409200元,农村孤儿资金发放72100元,对辖区“三留守”人员进行摸底和系统录入,加大党建+养老驿站的建设和运营。

(五)流浪乞讨工作

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对辖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及时摸排和送市收容救助站,对在其他地区收容救助站的本辖区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及时通知其家属和安排人员和车辆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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