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信息公开制度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08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新岗山镇人民政府回应关切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1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新岗山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岗山镇人民政府回应关切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的通知
新府发〔2022〕36号
各村(居)委会,各办(站、所),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26号)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新岗山镇人民政府回应关切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3〕26号)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 回应关切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二)及时回应原则。坚持做到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舆情处置的主动权。
(三)正确导向原则。坚持做到正面引导,通过政务信息准确、真实、权威发布,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和公开平台的全面回应,做到口径一致、步调一致,传导社会正能量。
(四)协调配合原则。坚持做到统筹协调,通过上下沟通、左右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共同应对的局面。
第四条 回应关切工作机制
(一)检测收集。安排专人和力量负责检测收集镇主要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论坛、网络问政、热线电话、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上涉及本镇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及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对涉及本镇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与门户网、政府热线、政务新媒体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府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舆情日志、舆情专报等,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各工作部门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三)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地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四)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舆情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舆情处置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政务舆情处置工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五)公开回应。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发挥新媒体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作用。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
第五条 本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掌握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权。
第六条 对上级政府转交我镇办理的重大政务舆情,以及群众关注度高、负面影响大的重要政务舆情,镇党政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部门、涉事单位办理。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重要政务舆情即接即办,重点给予关注,并实时报送办理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向镇党政办公室报告。
第七条 将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纳入镇政务公开重要考核内容。对各工作部门出现重要政务舆情没有回应、回应不及时或回应不当造成重要影响的,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此页无正文)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