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标 题: 新岗山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新岗山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新岗山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新岗山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新岗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新岗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兴市新岗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93-7790002;邮编:3342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新岗山镇为严格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先进乡镇的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从内容和形式上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融入到目录中,结合本镇实际工作,梳理业务部门的重点工作,整理出本镇涉及到的试点领域信息,将事项标准目录按照五公开、解读回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进行分类,内容全面,思路清晰。其次为了便于公众快速便捷查阅具体公开信息,通过设置超链接的方式实现事项标准目录和具体内容能够联动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新岗山镇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并已合法合规按照相关要求向申请人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新岗山镇结合最新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编制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事事项,汇编成本镇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以“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群众办事“一本通”,线上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线下通过政务公开专区展示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同时为有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加强完善镇政府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新岗山镇从党务、村务、财务全面梳理村务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财政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乡村振兴、社会救助、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等领域公开事项,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完善村(居)务公开内容的前提下,探索村(居)务线上公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公开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并对照事项清单按照村为单位按月公开村(居)务具体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岗山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工作,制定出台了新岗山镇镇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策解读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新岗山镇基本建立起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村级三务公开等公开渠道作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村(居)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宣传和引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同时,制定了《新岗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足,2023年,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时更新栏目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 上篇:
  • 下篇:
联系我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