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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E25007-0201-2018-0098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黄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黄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府字[2017]54

关于印发《黄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厂(矿)企业、乡直各单位:

《黄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9

黄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深入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饶府厅[2016]51)精神,加大我乡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巩固我乡公路建设成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74月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中治超行为,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责任追究”的总体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现象进行综合治理,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污染路面、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一)治理对象

1、非法改装的货物运输企业;

2、违法超限运输的企业及车辆驾驶人;

3、辖区内的砂石厂、水泥厂、煤矿等货物源头;

4、公路行驶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5、不规范装载、遗洒、污染路面的货物运输车辆。

(二)治理任务

1、强化超限源头治理监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2、强化查处恶意超限超载案件,重点是对车货总重超过49吨以上严重违法超限车辆查处,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三)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努力,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基本杜绝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污染路面、非法改装等现象,从根本上规范和改善本辖区内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有效保护公路桥梁,促进道路运输市场规范、公开、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决定成立黄柏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刘绍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徐仁青乡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副组长:杨立君乡党委委员、组织员

徐涛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艾雄伟乡派出所所长

廖向东万村交警中队队长

徐敏司法所所长

董志群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村分局局长

成员:黄冬城党办负责人

祝安平政府办主任

徐水保规划办主任

张泽根水利办主任

刘欲进农保所所长、纪检副书记

周笑天企办、安监办主任

张长和尚和村主任

江涛胡家村主任

汪永花锦坑村主任

余望光洋田村主任

徐和义黄柏村主任

苏有根苏家村主任

余春泉港西村主任

蔡金根油榨村主任

钟永兴长田村书记

何顺田宋家村主任

孔英秀炉湾村主任

余小龙柏溪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仁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立君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徐涛同志兼副主任。办公室在乡政府办,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公安、交警、交通站、企办、水利办、纪检办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负责治超日常工作。沿线各村(居)要全力配合,确保我乡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源头治理

1、乡交通站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和维修企业的监管,严禁擅自改装货车,如有擅自改装行为,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把违规擅自改装行为列入年度质量信誉度考核,与质量信誉度考核挂钩,凡被发现擅自改装行为的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一律列入整改对象,直到整改到位方能恢复生产。

2、乡水利办要做好砂石厂的源头监管;乡企办要积极做好矿山企业源头治理工作及对货源企业加工点进行监管;乡规划办负责全乡渣土运输企业监管;乡安监办要对违法货源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约谈并记录在案。对源头监管不利的部门,乡党办、政府办、纪检办要及时督导并予以通报。

3、市场监管局万村分局要按照整治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的规定,对非法改装企事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非法改装企业,会同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取缔;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改装”项目,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对非法兼营车辆改装活动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要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4、各村(居)要积极参与治超工作,把治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以落实。对群众反映严重超载路段安排人员适时开展治超工作;向群众公布各村(居)和乡治超办举报电话:0793-7660118、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监督举报。各村(居)辖区内治超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

5、万村交警中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严格货车的年度检验。对于未列入公告管理的全挂车,注册登记时要按照国家《道路车辆外廊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标准审核,违反限值的不予登记。

6、乡纪委加强对治超工作人员的监督,会同党办、政府办对治超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对违纪违法人员查处。

7、乡党委宣传部门负责对全乡治超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

(二)路面治理

1、设立治超流动检测点。配备相应人员和设备,每天排班检测,重点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执法标准,即:超限车辆一律卸货,擅自增加栏板一律拆除,超载驾驶员一律扣分,扰乱秩序一律扣留。对非法超限超载行为采取“控”(控制源头装载),“拆”(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依法强行恢复和拆解)、“卸”(卸载超限货物)、“罚”(处罚超限违法行为)、“告”(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信息抄告)、“拘”(将暴力抗法行为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强制管理,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乡交通站、公安交警部门要上路扩大稽查范围,重点查处绕道、闯关、聚集堵路和公路桥梁较多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对通过重点路段和特大桥梁大吨位车辆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车货总重49吨以上违法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

2、卸载与处罚并重。在治超工作中,必须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实施处罚和记分。对超限率达100%以上的车辆按照《公路管理条例》自由裁量权的上限处罚。

3、加大黑恶势力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行为,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为确保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周密部署,必须从人员、装备、经费上加以保障。

一)增强执法力量。从乡公安派出所和万村交警中队各抽调2人,乡企办、交通管理站、水利办抽调3人,共7人,联合市流动治超组每天由政府值班周领导带队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测。

()完善执法装备。乡公安派出所和万村交警中队各派1辆执法车,并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情况进行摄像,乡政府安排1辆消防车,市流动治超组派2辆执法车,并负责提供治超检测设备和安排卸货场地。

()严明执法纪律。治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法规,坚持“五不准”,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收受财物,不准推卸责任,不准出现公路“三乱”现象,不准撤离职守。对违法违纪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黄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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