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4年11月25日 | ||
标 题: | 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工作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1月25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针对2014年11月23日晚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报道的“江西乐安河遭疯狂盗采河砂,河岸千疮百孔”现象,为迅速整治及规范报道中海口所出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上半年河道采砂整治活动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做到科学合理利用砂石资源,根据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严肃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调整海口镇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军 镇长
副组长:储德诚 党委副书记
程樟峰 纪律书记
林 魏 武装部长
董国喜 人大副主席
董兴付 副镇长
董樟通 主任科员
邵 俊 派出所所长
袁小妹 司法所所长
裘淑旺 专职综治办副主任
成 员:程德开、洪三仁、董樟淦、万征、齐春生、周水生、董建峰、廖先海、赵大德、董培良、董土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由洪三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央视媒体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工作力度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议事日程。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调度河道采砂整治和规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
要采取“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办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让群众知晓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让群众掌握河道采砂管理涉及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护法,鼓励群众对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充分依靠群众做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将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过程变成动员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的过程。
三、整治举措
本次河道采砂整治和规范分三个阶段实施,计划在3个月内完成。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1月25日—12月10日)
镇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全镇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镇水务站要组织开展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相关政策法规及专项整治意义、目标、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等,统一干群思想,教育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镇纪检、水务站、派出所、国土所、林办、林业工作站、供电所、交通站、环保办等部门开展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河道采砂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区域、人员等基本情况,向上级执法部门提供参考依据,为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做好充分准备。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1日—2015年元月31日)
积极配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打击非法采砂、非法买卖沙洲、采区外采砂船乱停靠、非法造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2月1日—28日)
各成员单位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针对曝光问题,结合整治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各自制定完善本行业管理规定及办法。
四、突出重点
(一)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河道内采砂的;
(二)在河道禁采区采砂的;
(三)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和作业方式在河道内采砂的;
(四)破坏耕地、林地采砂的;
(五)超高、超速运输砂石的;
(六)未建过滤设施污染水质的;
(七)未经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林地的;
五、明确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必须认真改造职责。
镇水务站作为此次整治和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负责对全镇河道采砂整治和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全面准确掌握并提供全镇非法采砂情况的调查摸底;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并规范完善全镇采砂办证许可程序,健全河道采砂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海口派出所,负责河道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大力支持河道采砂管理行政执法,对破坏水上治安管理秩序、暴力抗拒河道采砂行政执法、冲击执法机关等违法行为的,依据《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刑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镇交通站,负责配合市交通局对河道运砂船只及道路运砂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海口国土所,负责配合市国土局对河道采砂非法占用土地性质及面积认定,严厉查处打击破坏耕地及非耕地的违法行为。
海口林业工作站、镇林办,负责配合市林业局对河道采砂非法占林地性质及面积认定,严厉查处打击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镇环保办,负责配合市环保局对当前水质的检测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河道采砂污染破坏水质的行为。
海口供电所,负责配合市工信委负责对砂场用电管理监督,严厉查处为非法采砂提供用电的行为。
镇纪检委,负责查处领导干部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入股参与非法采砂经营活动或为非法采砂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行为。
海口工商分局,负责取缔吊销非法采砂企业营业执照,积极配合水利部门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六、建章立制
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央视二套指出的我镇河道采砂管理问题,将整治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逐步转化成为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河道采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