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
标 题: | 关于印发《海口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29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于印发《海口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权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德兴市人民政府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德府字〔2021〕48号),现将《海口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权事项清单》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海口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权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