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标 题: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德兴市海口镇人民政府机构信息

一、主要职责(机关职能)

第一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3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字〔2019〕131号)精神,结合海口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口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本镇各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

机关,依法履行本镇的服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条海口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实施辖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发展质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六)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疫、防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机构设置)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晤、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检查,综合重要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负责机关内部财务、财产管理;负责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议案处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才开发、人事管理、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群团等工作;协助镇党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发展党员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草拟扶贫工作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房屋动迁、安置及房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镇容镇貌、基础设施、道路建设、园林绿化、供水供气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镇范围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镇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镇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审计、物价、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做好重点整治、情疫情险情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贯彻执行国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消防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督促下辖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镇党委下辖的党组织和管理的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权限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对辖区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监察建议;对监察对象涉嫌一般职务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提出政务处分、加强监察和进行问责的工作建议或作出决定;协助市监委开展调查工作;完成市纪委监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相关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本镇事项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德兴分厅的公开透明运行,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推动综治信息化、基层网格化建设,协调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综治信息系统的日常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展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乡村扶贫干部培训、雨露计划培训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水库移民的动态管理、统计监测等工作;协调推进十大扶贫工程实施和落实;协调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综合管理执法中队、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应急管理执法中队。

三、机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工

汪志伟(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杜昊泽(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审计等工作。

李欣哲(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群(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老年、党建、政协、统战、宗教、工商联、编制意识形态、宣传、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党政办、三资管理等工作,协调公检法司消防等工作。

汪波(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工作,分管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乡村振兴、五号库征迁等遗留工作。

陈泺涵(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分管财务、村财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发改、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农业、林业、水利、森林防火、电力、消防、协管财税的工作。

张家正(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评等工作。

陈高晶(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分管武装、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事务、自然资源、城建、、两违防控等工作,协管五号遗址迁留等工作

毛建文(党委委员、组织员):分管组织发展、人才、人事、统计、工业、环保、招商引资、民政、残联、敬老院等工作,协管党建工作

张愈(人大副主席):分管人大、卫计、劳动就业、新农合、新农保、社保等工作

郑鹰(副镇长):分管后勤、档案、保密、公共节能、移动、电信、邮政、烟草、供销等工作

徐虹圆(副镇长):分管教育、文化旅游、科技、科协、气象、地方志等工作,协管宣传工作

董樟通(主任科员):分管交通、公路运输、稽查、汽运等工作,协管新农村建设、清洁工程等工作。

艾雄伟(派出所所长):负责社会治安工作

汪文杰(司法所所长):分管新农村建设、清洁工程、协助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汪志伟

电话:0793-7730102

地址:德兴市海口镇马路顶3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附件下载
  • 上篇:
  • 下篇:
联系我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