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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标 题: 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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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3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花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花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花桥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实施辖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上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休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六)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疫、防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花桥镇人民政府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花桥镇人民政府。

编制人数小计5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9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0人,行政在职人数2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9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4人,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花桥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569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5.1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8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54.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03.2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569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8.0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23.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8.3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958.17万元,对企业补助100.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9.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4.1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6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5.56万元;农林水支出482.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7.0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2.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58.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3.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6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7万元;资本性支出3,958.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0.78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对企业补助1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9.42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45.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6.1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9.13万元,农林水支出218.9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2.9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6.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8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6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6.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1.6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993.75万元,对企业补助10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00.00万元,支出预算为80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预算51.66万元, 2024年(上年)预算(减少)23.34万元,(下降)31.12%,主要原因压缩支出,过紧日子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7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上年)7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25年初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扶贫、民政、教育、休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落实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疫、防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2)立项依据:根据年初项目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花桥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标准,制度考核方案,分网格分片区,每月定期考评。

5)实施周期:延续性其他常年性。

6)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花桥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6.7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     无此项费用

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减)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12.72万元,比上年增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工作需要更换防火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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