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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德兴市花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标 题: 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2月08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2024年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指南

2024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指南

一、就业创业政策

1.岗位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德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70%

2.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企业)或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的工业园区企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可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且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农民工(非城镇居民)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均可按规定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 50%

4.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申请到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对吸纳就业见习对象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5.一次性求职补贴: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获国家助学贷款以及贷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子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城乡贫困劳动力,给于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就业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不含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每成功介绍一名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服务机构300元求职补贴

6.吸纳城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工业园区企业每吸纳1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按年给予企业1000元补贴。自然年度内每人可补贴一次。

二、创业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在本市辖区内,已解除劳动关系,从事个体经营、种养职业或合伙经营的,我市各类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6个月以上的:在网上交易平台以电子交易方式进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活动的,在网上交易平台实名制注册,电子商务注册地在江西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并有相对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的,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且持续稳定经营3个月以上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个人创业,可申请3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按合计最高额再提高不超过 10%确定,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累计享受不超过3轮。贷款利息一年期 LPR-150BP 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 95%以上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其中 300万元以内贷款按国家、省现行政策予以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一般不超过 2年,累计不超过3轮贷款利息一年期 LPR-150BP 至贴息利率上限范围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剩余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

三、职业培训

1.就业技能培训: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等有就业愿望,想提高就业能力的各类劳动者,均可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或相关就业培训机构提出培训申请。

2.创业培训:有条件和能力创办企业的五类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等有创业意愿的各类人员,可申请参加经政府批准的具备培训资质的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创业培训,进行工商管理知识、税务知识、卫生知识、劳动用工知识和市场营销、投资决策、电子商务培训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指导,提高创业信心与能力,实现创业式就业。

3.农村劳动力培训: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人员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

4.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有职业技能提升需求的人员进行的培训;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招员工进行企业规章制度、艾滋病防预、安全生产、消防等内容的岗前培训。有需求的人员可持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到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或指定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选择相应的专业报名并参加培训。

培训机构或培训企业可向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培训资金补贴申请报告,经就业办、财政社保股审核后报经市就业领导小组审批,可按政策规定给予培训机构拨付对应的培训补贴。

四、失业保险

1.失业保险金领取: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失业保险金从网上审核通过后次月开始享受,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每月对失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后,按月发放。

2.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12个月)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由企业或本人通过失业保险e平台进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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