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招生管理、学生管理及学生资助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29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29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教科书 义务教育免学费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标准: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象:小学、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比率:平均资助面为寄宿生的30%(其中城市小学按10%执行),特教学校寄宿生的100%;标准: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教学校在此基础上加200元。
4.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小学、初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重点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等五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非寄宿生贫困面为9.1%(其中,小学10.2%、初中7%);标准:年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