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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分 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教体字〔202145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中专、特殊学校:

近年来,各校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欺凌行为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有的学校学生欺凌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非常恶劣。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神,持续深入做好我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健全防治长效机制,市教体局结合《江西省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我市实际,制定了《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校(园)请于2021312日前将各校(园)防范学生欺凌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实施方案、摸排台账一同报送市教体局。各校(园)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要及时报送市教体局,从3月至7月每两个月不少于一篇。相关工作总结于2021610日前报送,联系电话:0793-75***3,电子邮箱:d****zb@163.com

德兴市教育体育局

202139

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治理是中小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现就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以形成防治中小学生欺凌长效机制为目标,以促进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保障,确保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各校(园)健全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各校(园)要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家长进行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及时查找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学校要及时向市教体局安综办报告,与家长进行沟通,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并举一反三,及时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防控化解风险、营造良好氛围,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三)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各校(园)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

(四)规范欺凌报告制度。各校(园)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学校全体教师、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都应主动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和家长要相互通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局安综办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舆论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广泛的欺凌事件,要及时报告学校挂点领导。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起因、过程、涉及人员等)和已采取的措施等。报告内容要准确、客观、详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

(五)切实加强教育引导。各校(园)要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加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宣传解读,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要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学校教工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家庭教育力度,密切家校沟通交流,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治工作水平。其他学校要引以为鉴,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各校(园)都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教职工各岗位责任。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各校(园)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将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进一步健全问责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组织实施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摸底。各校(园)要制订工作方案,进行全面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当前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20213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针对摸排结果,会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202161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校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工作将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履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教育发展”考评。20217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校(园)要把做好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德兴市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焰森任组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王宣文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各校(园)长任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协作。各校(园)要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协同配合,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各校(园)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加强考核检查,积极构建综合防治体系,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校(园)要结合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学生欺凌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各校(园)要注意防止过度渲染细节,保护受害学生隐私,营造反学生欺凌宣传报道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督查,确保落实。各校(园)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要会同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和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指导学校不断改进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及时梳理,全面总结。各校(园)要认真及时做好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总结,一方面围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总结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中带有启示性、经验性的做法;另一方面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认真查找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与社会、家长和学生需求的差距、不足和薄弱环节,查找问题真正的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推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附件: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台账

附件

德兴市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排查台账

校园

欺凌

事件

排查

情况

掌握到2020年以来实际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件;本次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校园欺凌事件线索( )件

序号

隐患地点

线索问题

拟采取的措施

责任人及电话

整改期限

线索1

线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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