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文件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标 题: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德交字〔202335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为规范我局各执法单位依法开展“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我市交通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双随机工作指引。

一、“双随机、一公开”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公开内容真实可信,抽查结果公平公正;

3、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便于经营者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制约,遏制违规执法,执法腐败现象;规范行政执法内容,方便交通企业,提升效率,依法有序规范交通市场。

二、随机抽查的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实验检测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检查。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主体

(一)抽查对象

德兴市交通运输经营者,即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建设工程、危险化学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各企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者。

(二)抽查主体

局办公室负责局属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领域随机抽查工作。

四、随机抽查的内容和方式

(一)抽查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权力清单界定,局属各执法单位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为公路、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等方面内容。

(二)抽查方式

1、按照我局《纳入随机抽查范围主体名录》和《随机抽查任务执法检查人员名单》,随机抽取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自由裁量权。

2、对全市道路运输检查和监督检查等综合性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比例按照局要求和部署确定,对市监管抽查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每次抽查比例10%左右,对投诉举报多的交通运输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抽查频次每年至少3次。

五、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公开的内容

1、向抽查主体单位公开抽选过程与结果、抽查事项、抽查程序、抽查结果、保障抽查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向抽查主体单位公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等。

3、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公开。

(二)公开的形式

1、随机抽查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通过网络、公示、告知等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 ,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随机抽查工作随时公开。

2、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监管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监管主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对监管主体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

(三)监督检查

1、完善监督举报制度。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对违反执法公开各项规定和办法的人和事的投诉,并及时处理。设立执法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2、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考核工作。 要强化考核工作,对随机抽查公开的情况、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对随机抽查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或对随机抽查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3424

  

附件下载
  • 上篇:
  • 下篇:
联系我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