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标 题: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科技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科技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科技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科技局联系(地址:德兴大厦6楼A区;联系电话:0793-7517423;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和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件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制定的政策及时公开,今年以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主动公开文件37篇,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二是科技成果、科技工作信息公开。我市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获江西省2020年度种子独角兽企业(上饶市仅此一家),我市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品汉新材料有限公司双双荣获江西省2020年度瞪羚企业。三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编制了《2021年德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预算说明》和《2020年德兴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并按要求及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一是门户网站上做好解读。聚焦江西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对各级科技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和摘录,政策解读做到简洁、易懂、管用,这些政策通过下基层、开展业务培训等机会分发给企业,让更多企业知晓并享受到科技创新优惠政策。二是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科技政策措施,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开涵盖了科技创新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特派员、科技贷款等科技惠企政策方方面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阵地管理,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等。由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加强内容审查把关,及时做好我局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公共政策、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的信息发布,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2、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7件,纸质文档均按时送交市档案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本单位得到全面、有效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进行公开的信息较少,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公开的信息内容较为单一,主要为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方面的信息,对科技政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调动各处室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详细梳理提炼本局科技政法、法规规章、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加大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的力度,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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