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标 题: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科技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科技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德兴大厦六楼A区;联系电话:0793-7517423;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5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动态,重点公开了科技局业务股室开展的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二是更新机构信息、部门文件、部门简介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三是主动公开文件3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建设,对所办文件的公开类型进行严格把关,并且文件一经签发生效后,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可公开的信息予以发布,并在一季度内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提交。三是定期复查审查,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一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进一步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有效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结合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采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方式,推进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工作分工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宣传和引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夯实公开责任,确保公开质量;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的紧密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电视、报刊、公告栏等推进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方面群众查询和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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