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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德兴市龙头山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19日
标 题: 龙头山乡国有垦区(以场带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政策及相关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龙头山乡国有垦区(以场带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政策及相关规定

  进一步做好我乡国有垦区及场带村区域危旧房改造工作,使该项惠垦政策更好地服务我乡国有垦区职工及群众。
一、补助对象
以场带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垦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危旧房中的家庭及符合条件的农垦系统现有场带村及非职工家庭和无房户(提供证明),优先解决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困难户家庭。每一户符合条件的农垦职工或村民家庭只能在垦区及场带村范围内享受一次危旧房改造政策,享受过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口危改、民政口危改、林垦危改及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或补贴的人员不纳入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范围之内。根据古村落、古建筑保护等现实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重点推进连片改造工作。
二、补助标准
 以场带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农垦危旧房改造资金采取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配套,每户1.5万元。
三、改造方式
1.新建:含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各村(居)可结合自身实际及职工群众意愿,采取统一规划建设和公助私建两种形式进行。新建房屋需签订建新拆旧协议,原有危旧房全部拆除。统一规划建设的旧宅基地由农垦场收回统筹安排。
2.改建:对房屋主体结构较好,但不能满足安全、正常使用要求的危旧房局部进行修缮加固。
在以场带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拟改造的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
四、改造要求
1.新建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户型设计上可根据规划和职工群众意愿适度调整。
2.新建居民点要统筹道路、供电、饮水、排污、绿化、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有关部门项目支持。
3.改建居民房屋要求:(1)屋顶统一更新琉璃瓦或做好屋顶防漏;(2)统一更换旧横条;(3)统一更换铁门、铝合金玻璃窗;(4)内墙体刷白,外墙统一色样粉刷;(5)平房安装扣板吊顶;(6)统一安装自来水或打井抽水;(7)统一新建水冲式卫生间;(8)统一安装标识牌。
4.新建和改建房屋要符合有关技术质量要求,完善生活设施,实行人畜分离。
5.新建和改建房屋要符市、乡(镇)总体规划,审批后方可实施。
6.危旧房改造要充分尊重职工群众意愿,与本地区建筑特色相协调,宜楼则楼、宜平则平,统一建设和公助私建相结合。
7.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8.从职工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和农垦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体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确保新建和改造的住房符合基本居住要求。
五、操作程序
1.入户调查。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对职工、村民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初步建立危旧房改造对象信息库,符合农垦危旧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农垦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危旧房改造申请书、危改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危改房屋前后照片等资料。
2.村级审核。各村居对申报材料必须进行初审,由村(社区)书记、主任审核签字,再由乡挂点领导签字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经审核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公示结束后,各村居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年度危旧房改造对象,并将危旧房改造对象名单上报给乡政府审核把关。
3.入户审核。各村居将申报材料报乡政府后,由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政府签署意见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报市农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危改办统一报市政府批复,村干部及干部职工人员不在范围之内。
4.建设计划。2019年9月底前,实现全面开工建设,维修加固户于2019年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形成入住条件。原址重建或异地新建户于2019年12月底前封顶即可。
5.检查验收。农垦危旧房改造任务完成后,先由乡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再由市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户。
6.设置标识牌。经验收合格后,由市危改办统一制作标识牌,各单位督促危改户在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政府资助援建”标识牌。
六、加强档案管理
(1)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危旧房改造档案资料的登记、收录和管理,按照一户一档一袋的要求,及时建立档案,保证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做到内容齐全、字迹清楚、图片整洁、影像清晰,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纸质档案具体档案如下:1、统一编号的一户一档档案袋;2、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入户调查表;3、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申请书;4、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协议书;5、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危改户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6、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危改户一卡通账号复印件;7、国有垦区危房改造改造前、改造后照片(户主站在房屋前);8、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验收表;9、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兑现补助花名册。
七、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现象。要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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