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龙头山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05月10日 | ||
标 题: | 危房改造办事指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10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文的《关于印发《江西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村【2017】55号)文件精神,按照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精准识别困难群众,着力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努力完成脱贫攻坚中住房安全保障重要任务,为圆满完成全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安居问题。补助标准:在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我市加大资金投入,将德兴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重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万元/户,维修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户。根据不同对象类型、不同改造方式等情况,对于新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为3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标准为2.2万元;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补助标准为2万元;对于维修加固房屋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标准为1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标准为8000元;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补助标准每户为5000元。对于无力重建人员,我市按照省市要求,加大“交钥匙“工程实施力度。“交钥匙”房屋在建筑面积上严格控制,1至2人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平米,3人以上不得超过70平米,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实施建设,房屋在空间结构上满足基本要求,卧室、厨房、卫生间需分别独立设置,做到墙面、地面平整,水电设施到位,可直接入住,确保农村特困户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