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龙头山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
标 题: | 2022年危房改造验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信息录入、动态监测机制、资金使用管理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核验工作等情况,结合日常工作调度以及巡视整改、成效考核和暗访通报整改等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价。
(一)危房改造情况
1.补助对象认定情况。比对花名册、标识牌、户口本和身份证、“一卡通”,核定是否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查阅村民会议记录和《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检查补助对象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农户申请、村评议、两级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
2.基础设施情况。检查水电是否入户,道路是否平整,排水是否通畅,门前屋后是否整洁,垃圾是否有统一设施堆放等。
3.工程建设情况。一是核查新建房屋主体是否完工、门窗及水电全部安装到位,达到入住条件要求;是否通过县级工程验收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二是检查农户改造住房是否符合国家建设部门颁布的质量标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进行过质量安全检查,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三是属于购置房屋的,要查看房屋所有权的变更手续和所购置房屋的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四是检查抗震改造房屋是否符合抗震要求。
4.资金拨付到户情况。查看农户“一卡通”账户,检查补助资金是否已及时全额拨付到户。
5.拆旧还基情况。凡择址新建的危改户,是否拆除旧建筑,并将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原址拆旧建新的,旧房是否全部拆除,并符合“一户一宅”要求。
6.“交钥匙工程”。核查补助对象是否按照“交钥匙工程”实施细则认定,是否符合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定义;建房面积是否严格执行《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赣农房办字〔2019〕5号),“1-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要求;是否合理安排功能分区和室内空间布局,是否墙面地面整洁、水电到位,可直接入住等要求;是否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购买家具、家电设施;是否入住。
(二)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年度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包括民政部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档案是否做到一户一档,存档资料是否齐全。对所有已脱贫对象的居住情况进行详细复核,并做好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