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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龙头山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标 题: 龙头山乡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龙头山乡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龙头山乡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乡农村危房改造成果,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开展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建档立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全面排查突出问题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2021年如期高质量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二、排查内容

(一)房屋安全鉴定。建档立卡户唯一住房安全性鉴定是否精准、全覆盖,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信息是否采取挂牌。上墙、纸质档案等形式逐户标明,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实际改造方式是否匹配。

(二)维修加固工程。排查2016年以来实施修缮加固改造工程的4类对象住房是否安全,房屋鉴定报告甄别出的危险部位和构件是否除险加固维修改造到位,有无以修缮为由搞扩建、翻建的现象,是否出现墙面裂痕、楼板破损、梁柱变形、门窗破损等新的质量安全隐患。

交钥匙工程。排查2016年以来实施“交钥匙工程”的4类对象住房是否安全,房屋建设的规划选址、建材选用、施工检查、竣工验收等质量安全监管环节是否到位。-是“交钥匙工程”实施对象是否符合条件。二是“交钥匙工程”有无过度超量实施,是否有特困农户未入住的闲置房屋。三是已实施入住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四是建房面积有无超标,有无新增建筑面积;五是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是否合理,门、窗、水、电、厕所等功能设施是否配套齐全,房屋周边环境是否整洁、路是否平整、排水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

(四)农户自建房屋。排查2016年以来实施危房改造的4类对象自建房屋是否安全,重点排查建房面积有无超标;地基基础有无明显沉降、屋面有无渗水漏水、梁、柱有无明显裂缝、变形;墙体有无明显破损、裂缝,倾斜;钢筋混凝土楼板有无明显裂缝、破损、露筋现象;木构件有无明显裂缝、变形、破损或滑移等情况,有无防腐、防虫处理。

(五)质量安全监管。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认真履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程序、实现全面覆盖、精准到位、便捷高效的质量安全检查。新建房屋是否填报《农村危房改造建房质量检查表》,维修加固房屋是否填报《农村危房加固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表》,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现场核验房屋建设质量、功能设施配套等改造实施情况,是否填报《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各村要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实施危房改造的4类重点对象台账,按照改造台账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建档立卡户和“交钥匙”工程,确保全覆盖。自查整改应于4月28日之前完成,对已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坚持边查边改,涉及到户的具体问题要立行立改,涉及政策机制、整体工作方面的问题整改要在6月15日前整改到位。4月28日前各村将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汇总报送乡城建规划所。

(二)乡级抽验核查。乡城建规划所将于5月上旬择机对各村(居)分组开展全覆盖的抽验核查,按照每个村(居)不少于5户进行,5月20日前完成实地核查,发现问题汇总后,及时分解下发给各村参照整改。

(三)落实问题整改。各村地要对标对表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梳理、逐项确认,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要不打折扣、立行立改,确实无法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要步步推进抓紧改,确保在6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将本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排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村级主官亲自参与,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聚焦关键环节,突出排查重点。各村要对标排查要点和时间节点,重点排查“交钥匙工程”和维修加固工程有无质量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建档立卡户是否存在居住危房的情况。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提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梳理出来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逐项整改清零、逐户对账销号,确保改到位、改彻底、改出成效。

龙头山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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