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策法规【扶持政策措施】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
标 题: | 关于建立“党建+养老驿站”新建和关停审批制度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党建+养老驿站”新建和关停审批制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党建为引领,以村(社区)为依托,以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特困老人用餐需求、生活娱乐为重点,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大力推进城乡“党建+养老驿站”(以下简称驿站)建设。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统领,以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驿站管理,将驿站新建和关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在2022年底前实现驿站常态化开放率在7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党委引领: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辖区内现有的和拟新建的驿站深入开展调研,重点了解地点设置、收费标准、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经过党委会研究后确定驿站新建或关停,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审批。
(二)村组主导:村(社区)党组织具体负责本村(社区)驿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要及时跟进了解运营情况,对一些运行效益低、群众反映差的要及时进行整顿整改。确需关停的,村(社区)必须将驿站收支账目纳入乡财审计并存档。
(三)村民自愿:驿站向符合条件且自愿遵守驿站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老人开放,需要照顾留守儿童的可将留守儿童一并纳入就餐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用餐费用标准,驿站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将驿站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在工作突出位置来落实。
2.强化监督考核。要将驿站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列入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负直接责任,村(居)党支部书记负具体责任。组织部门会同民政部门不定期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进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问责追责。
3.持续关心关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各村(社区)驿站的管理,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基础上,定期收集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节日探访、精神关爱、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关心关爱服务,真正把驿站打造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