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策法规【扶持政策措施】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
标 题: | 《德兴市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12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大抓基层年”为契机,全面贯彻习近平关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履行基本养老服务职能等方面重要作用,明晰职能定位,优化整合,激发运营活力,完善体制机能,提升服务水平,增强保障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赣民发〔2021〕12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饶府办字〔2022〕5号),上饶市民政局、上饶市委编办、上饶市发改委、上饶市财政局、上饶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饶民字〔2022〕66号)文件精神,通过对乡镇(街道)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集中资源、集中人力、集中力量建设乡镇(街道)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促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机制优化,设施提档,服务提升,收费规范,进一步提高公办养老服务基础建设和提高供养服务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充分调研,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对改革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取得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集中资源、人力和力量建设乡镇(街道)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优化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机制,提升设施水平,规范服务收费,提高公办养老服务的基础建设和供养服务水平。具体目标包括:
1.到今年年底,建成完善市、乡镇、村“1+5+N”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2.到2025年底,曜阳爱心老年公寓继续实施“公建民营”达到国际三级养老机构等级,乡镇(街道)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全部达到国际一级或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职能定位从兜底保障服务机构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转型,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兜底线、保基本作用充分彰显,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
三、改革原则
通过改革管理模式和实施社会化运营,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明确其主要职能和功能定位,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1.明确指出改革的方向是改变原乡(镇)敬老院的“双重”管理模式和职责不明现状,全面推行区域中心敬老院由市民政局直接管理模式。此外,还提出稳妥有序实施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并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不“一刀切”对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不将辖区内所有公办养老机构“打包”交由同一家机构或组织运营。
2.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发挥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为特困供养对象提供应养尽养的保障服务,并在有空余床位的情况下,优先为区域内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对象、高龄或失能失智老年人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3.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后的功能定位。市社会福利院以开展失能失智专业照护为重点,集中收住全区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打造统筹城乡失能失智专业照护中心和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实现从兜底保障服务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面向建制村(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家庭养老床位以及助餐、助洁、助急、助医等养老延伸服务。
四、主要措施
1.建设市、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成集生活照护、康复、医疗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失能失智专业照护中心和医养结合型示范性养老机构。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按照区域划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拓展的要求,将现有14个乡镇敬老院整合组建为5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2.建立区域中心敬老院县级直管机制:按照“民政主管、乡镇协管、集中管理”的原则,实行5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收归市民政局直管机制,其人、财、物纳入市民政局统一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养老服务水平。
3.改革区域中心敬老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按照省委编办有关要求,核定乡镇(街道)敬老院事业编制数量,人员录用、管理使用由市民政局负责。新聘用人员不再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列入正式事业编制。
解读单位:德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