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补贴发放结果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
标 题: | 关于拨付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3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拨付你乡(镇、街道)2021年一次性补贴资金(详见附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收到文后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本次资金发放标准为19.2元/亩。
三、此次一次性补贴品种为水稻(包括早稻、中稻和晚稻)。补贴发放对象为2021年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四、本次发放总面积为181532.69亩,实际发放资金总额为3485427.65元;资金来源:3470000元(赣财农〔2021〕10号);15427.65元(饶财农指【20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