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补贴发放结果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
标 题: | 德财字〔2023〕74号,关于拨付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财政局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拨付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
根据饶财建指〔2023〕21号文件精神及上饶市农业农村局2月23日下发的《上饶市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分配意见》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市2023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双季稻)76万元,全部用于2023年早稻补贴。经研究决定发放该奖励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次资金奖励发放对象为2023年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民,包括流转土地种植早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或乡村两级出具的有效证明,确定补贴对象。
二、奖励标准
用总资金除以早稻种植总面积进行测算(760000元/30103.8=25.24元/亩),补贴标准按25元/亩发放,按标准发放资金为752595元,共计298户;剩余7405元统筹发放给整治抛荒种植早稻的农户。
三、发放形式
本次发放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接发放到户。
四、发放总额
本次发放总资金760000元。资金来源:赣财建指155号文件及上饶市农业农村局2月23日下发的《上饶市2023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的分配意见》下达我市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支持双季稻)为760000元;具体数据见奖励资金名单。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放基础数据的统计、公示、上报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核准发放基础数据,制定发放实施方案。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
(二)规范发放流程。采取社保“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形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保障补贴资金落到实处,杜绝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引导鼓励农民积极种粮,特别是种植早稻,保障我市种粮面积切实完成。
附件1:德兴市2023年各乡镇产粮大县(支持双季稻)奖励资金发放统计表
附件2:德兴市2023年产粮大县(支持双季稻)奖励资金发放明细表
附件3:德兴市2023年产粮大县(支持双季稻)奖励资金统筹发放表
德兴市财政局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