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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标 题: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目录

市农业农村局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

依据

实施部门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财务、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执法监督、机要保密、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综合性会议、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农业人才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

2

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办法;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办法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开展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发布全市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承担全市农业统计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业清洁生产,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全市外来物种;负责全市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市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

乡村产业发展股(农田建设股)

3

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新农村建设;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组织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办法措施,筹集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新农村建设督促检查;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编制相关规划;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起草全市农垦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督促检查国家、省和上饶市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农垦体制改革、农垦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垦系统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负责农垦信息统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负责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垦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

4

贯彻执行国家、省、上饶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的规范性文件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粮食储备,负责全市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监测粮食物资供应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全市粮食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办法;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

粮食股

5

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代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大案要案和跨地区案件;制定、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查监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管理;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负责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开放型经济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有关国际公约本市履约和协定执行;组织开发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化应用推广,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政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

综合股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793-7522155

地址:德兴市银城街道金山大道德兴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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